在处理这些纠纷时,联邦最高法院基本上是遵照事实平等的原则,一方面维护联邦宪法的权威,废除各州违反特权与豁免权条款的歧视性税法,另一方面也尊重各州的特殊利益,在保证外州公民免于事实上的不公正待遇的前提下,支持各州在税收方面差别对待外州居民的法律。
[73]研究组正式成员有 14 人,主要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实践部门,组长江平,副组长罗豪才、应松年,其余成员为朱维究、姜明安、肖峋、高帆、费宗袆、张耀宗、方彦、张焕光、王向明、皮纯协和郭阳。其中一份题为独立监管委员会(theIndependentRegulatoryCommissions)的报告建议总统预算办公室借助外部法律顾问的力量,研究减少行政机关办理事务成本的方式方法。
行政机关也常常主动寻求行政会议的非正式的咨询或者援助,有时甚至是国会坚持要求行政机关如此行事。[63](四)行政会议的发展展望在运行初期,行政会议主要关注美国监管和行政体系中宏观的结构性和程序性问题。类似设立独立听证官或者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和功能等问题,已经不复存在或者已经得到圆满解决。TheParoleCommissionandReorganizationActof1976,P.L.94-233则吸纳了Recommendation72-3所提出的建议,Pub.L.No.93-502采纳了行政会议有关修改《信息自由法》(FOIA)的建议。在美国,行政法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早。
[28]Note,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Act,53 Geo. L. J. 472( 1965) .[29]5 U. S. C. 593.[30]1C. F. R. 302( 5) .[31]来源: http: / /www. acus. gov/about/the - assembly/liaison - representative/,2012 年 4 月 24 日访问。而存续至今的问题越来越具有补充的性质。比如,为了保护农作物免受污染而采取规制,农作物增产的预期构成收益评估的一部分。
美国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执牛耳者的波斯纳、孙斯坦和哈恩都坚持,不能因为对个体的过度保障而导致社会秩序的瘫痪,安全固然比遗憾好,但是谁都说不清楚,谁的安全比谁的更为重要。以禁止酒后驾驶这项公共政策为例,如果说传统的利益衡量往往考虑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与行为自由限制之间的价值位阶关系,从而选择是否实施该规制措施的话,那么成本收益分析,则需要对照放任酒后驾驶可能导致的社会状态。综合以观,试图在目标与方法上呈现更为多元的整体。传统方法强调科学客观性(scientificobjectivity),却被认为导向一个既不科学、也不客观的立场。
不仅拓展了公共利益自身的理解,也扩充了利益衡量可能触及的衡量事项,从而实现传统利益衡量工具向更为宽广的视域和多维角度发展。[34]Robert W. Hahn Cass R. Sunstein,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as a Basis for Decision Making, The Economists' Voice, Vol. 2, No. 2, Article 8, 2005. 进入专题: 政府规制 政策评价 成本收益分析 。
克林顿总统则用12886号行政命令接替了里根总统的12291号行政命令,要求相似的规制分析。(三)以可替代性手段为评估对比特定规制事项的成本与收益,虽然构成成本收益分析的核心单元,但是,即使某一特定规制事项在净收益和收益/成本率上都获得令人满意的答案,政策评估也尚未终结。由于成本收益分析诞生的前提,本质上是发端于经济学方法对规制不灵或规制无效论的批评,因此,最常见的对照假设是以没有该规制的现存状态。在成本收益分析过程中,对于任何一个特定规制事项,都必需以货币为形态,评估其成本和收益的价值,从而得出每一个特定规制事项是否值得的判断。
为了应对层出不穷的公共治理问题,经常需要由政府来选择政策工具,从而实现有效监管的目的。然而,由于行政过程的不同时段往往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因此,规制政策被迫面临多重标准的价值判断,有时甚至由于缺乏必要的共量基础,使完整的评价体系陷于崩离。另外,克林顿总统还发起了一项旨在有助于政府再造的国家绩效审查(National Performance Review)活动。至于如何得到乐意付费的数值,则依据不同情形而定。
有鉴于此,美国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并将其从政策形成阶段拓展到司法评价领域,作为传统利益衡量的补充,来试图解决规制政策评估标准的一贯性难题,这非常值得我国借鉴。(4)最为重要的是,从原来单线性计算(calculation)向复线性描述(description)转型,从而改变从定量直接到定性的路径,而采取更为灵活的质化方式。
预防主义论者提出:当出现一项可能威胁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情形时,预防性的措施就应该被采取,而不论其成本与效能的均衡是否能达到完全科学化确认的程度。[26]如果危害属于致命性风险(fatalityrisks),那么,对于减少致命性风险所带来收益的评估,由于涉及对生命价值的判断,引发了更大的争议。
但是抵抗危险、保护健康的货币量化如何取得?根据美国的实践,需要区分危害本身是否具有致命性,来发展出更为细化的评估方法。[10]而如何得出值得的判断呢?这就要求收益超过成本。[12]总体说来,OMB就成本效益分析的评估结果,在最后决定采取何种管制手段时,主要并非取决于管制手段间收益/成本率的高低,而是净收益的高低。因此,联邦预算管理局仅仅要求,必须尽可能详细地描述成本收益分析对分配效果的影响状况,而不是直接地断定何种分配方案更加公平。但是由于资本市场自身的不完美性和多元利率存在的事实,机会成本论很难得出真正恰当的贴现率。[19]然而,有关贴现率的选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上始终存在极大的争议。
此时,因酒后驾驶导致的车祸率及其社会损失的货币性折算,就十分具有说服力,公共利益保护的重大急迫性也体现于此。在实务界,资本市场利率是目前最常被采用的贴现率估算基础。
当然,落实到一项特定规制事项的成本收益核算上,则可能是对多项具有直接市场交易性价值的加减问题。通常情况下,成本收益分析的价值评估,只基于国内市场。
首先,如果危害属于非致命的疾病与损害(nonfatalillnessandinjury),那么对于减少该种危害所产生利益的核算,目前在健康安全行政领域较为广泛采用所谓直接费用(direct-cost)评估法。第二个概念是收益/成本率(benefit-costratio),它核算单位成本的收益取得量。
本文试图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运用较为娴熟的美国为借鉴蓝本,介绍其具体的分析结构和操作方法,并梳理这一方法的困境和转型可能,以期对我国的制度实践有所裨益。参见张四明:《成本效益分析在政府决策上的应用与限制》,《行政暨政策学报》2001年第3期。但有时候,还需要考虑国别差异或者国际贸易的影响。[31](三)一个未竟的争论:代结语尽管针对修正和改良传统成本收益分析的呼声不绝于耳,各种替代性方案也纷纷献台,但是争论却并未结束。
或者正如有学者说的那样,这两种方式的选择必须看具体危险的样态决定,而不能绝对地说何种更为优越。二、评估报告的构成及其多重分析结构的展开美国是当前在规制政策评价体系中采取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最为娴熟和广泛的国家。
例如,为了满足某项规制措施的需要,必须购买某种特定的设备,不管该设备是国产还是进口,在计算购买成本时,只需要以本国货币计算就可以。(二)以特定规制事项的成本/收益为分析单元特定规制事项的成本与收益,是成本收益分析中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分析单元。
因此,有关成本收益分析如何在各类不同质的价值间获得货币量化标准,如何将它质量化转化为货币量化,如何将非量化因素转化为可量化基准的技术方法,就需要受到很大的重视。比如有很多学者指出,外币汇率涨跌的时间差对于成本效益核算的影响,在进行一些限制进口措施时国内替代品生产的折耗率等,都应该纳入到成本收益分析的范畴。
[9]张四明:《成本效益分析在政府决策上的应用与限制》,《行政暨政策学报》2001年第3期。值得说明的是,在替代手段的评价过程中,全面的资讯收集工作十分重要,各项措施规制效果发生的规模、实效、可能性,以及依据个案考虑不同手段间是否具有其它特点,例如不可恢复性与独特性等,[14]以及选择不同层级的执行机构等因素,都是需要纳入考虑的范畴。之后,里根总统签发的第12291号行政命令,被认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代表了有史以来,总统对行政官僚的控制最具野心的尝试。例如,许可是一项规制手段,在许可的成本核算上,审批机构本身的运行费用(如办公场地、器具、人力成本等),和企业为通过审批所支付的费用(如购置设备、筹集资金、聘请律师、准备文书材料等),可以通过市场价格换算得出量化结论。
[30]伯纳德·施瓦茨提出,类似免于被非法扣押、逮捕的自由这样的利益,必须经由适当的程序达成,而这些程序本身的价值有多高呢?如果这种非实体的价值无法得到评估,那么在成本收益分析的天平下,是否会永远都倾向于成本一方呢?See, Bernard Schwartz, Cost-Benefit Analysis in Administrative Law: Does It Make Priceless Procedural Rights Worthless? 37 Admin. L. Rev. 1, 14(1985).[31]有学者将其等同于成本分析,共包含了四种分析模式:(1)狭义的成本效能分析。[16]最典型的当属环境保护领域。
[3]此外,成本收益分析在法律经济学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讨论,参见张千帆:《公共利益的构成——对行政法的目标以及平衡的意义之探讨》,《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5期。[15](四)以分配效果与公平性为兼及考虑从美国的实践看,虽然成本收益分析高度依赖货币共量的技术方法,但是,对于政策实施所可能衍生的分配效果与公平性问题,也被纳入考虑的范围。
有关介绍,请参见罗伯特·W.哈恩著、骆梅英译:《政府的规制成本收益分析》,载吴敬琏、江平主编:《洪范评论》第2卷第2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不论这些提法各自在细节和侧重上有何具体差别,但就其致力于改良和修正纯粹或标准的成本收益分析角度看,它们大多体现出如下特点:(1)保持削减政策成本的初衷,依然追求效率指向的价值目标。